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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9]  来源: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
  按照《关于印发<2018 —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3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大学生西部(山区)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西部计划招募时间截止至6月10日。
二、招募对象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西部(山区)志愿者需符合的条件
参与西部志愿者的学生必需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一是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二是获得毕业证书;三是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四是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工作机构
西部(山区)计划深职院项目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我校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等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西部(山区)计划工作内容
(一)西部计划。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共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面向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部分岗位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计划招募选派约270人。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二)山区计划。山区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招募对象与西部计划保持一致,可适当招募部分省外优秀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与服务地相同的毕业生优先考虑。2018-2019年度山区计划实施“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和基层社会治理专项,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其中,“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选派约600人到县乡镇一级中小学开展基础教育工作,由省项目办与广东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共同实施和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专项选派约50人到湛江、汕尾等地基层一线开展禁毒、普法、社区矫正、留守少年儿童关爱、服务农村基层治理等工作,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由省项目办与省志愿者联合会、省青年职业学院(省团校)共同实施和管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实施步骤
(一)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按照注册登记、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的流程开展报名审核工作。有意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西部计划官方网站(网址http://xibu.youth.cn/)和易展翅山区计划专题页面(网址http://zcplan.cn/)进行报名(其中,“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基层社会治理专项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并通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网址www.gdzyz.cn)登记注册成为广东志愿者。
2.打印报名表。西部计划报名学生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高校审核。报名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经辅导员签字,交由院系团委负责人审核,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6月10日前交至高校项目办(校团委),高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备案;对报名山区计划的志愿者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在展翅网上进行志愿者身份认证,并对省项目办反馈的报名信息及时审核。
(二)选拔志愿者
1.笔试面试。高校项目办于6月12日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逐一进行笔试和面试,并将有关结果报送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将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复试,确定拟入选志愿者名单。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2.统一体检。6月20日前后,省项目办统一指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高校项目办组织入选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对体检合格,但因个人原因退出的,负责向退出的学生收回体检费。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30日前,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与志愿者签订1年期或3年期的招募协议书。高校项目办于6月25日前将志愿者名单报送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对录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团省委及“广东志愿者”平台公示3天。
4.督导检查。6月至7月,省项目办将对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5.审定确认。6月30日前,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在明确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6.集中培训和派遣。
(1)集中培训。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入选的志愿者开展培训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出台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山区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暂行)》、《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
(2)统一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由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派遣到服务省(区),参加由当地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凭《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到并参加培训。
(3)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与岗位调换。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高校项目办在本校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20日前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确认完善有关服务信息。
(三)日常管理服务及年度考核
(1)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
(2)山区计划服务县项目办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志愿者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志愿者所在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党、团组织的,要纳入所在地区(系统、行业)基层党、团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志愿者中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要建立临时团支部开展组织活动,其组织关系隶属所在地县级团委。
山区计划地市项目办要遵循“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强对服务县、服务单位和志愿者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推进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扎实落实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政策措施,为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七、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印发<2018 —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关于印发< 关于实施广东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信息〔2017〕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一)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参加西部(山区)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五)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六)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八、经济保障
(一)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费用
1.西部计划:服务期间,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服务地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印发<2018 —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山区计划:服务期间,省项目办承担自行招募的志愿者相关费用,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分两次发放),并为志愿者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负责承担其招募的支教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工作保障。
(二)社会保险费用
1.西部计划:服务期间,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中央财政与服务地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标准按服务地购买社会保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2.山区计划:服务期间,志愿者社会保险缴纳和具体标准按广东省社会保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体检费用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费用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山区计划志愿者参照西部计划标准办理,由省项目办、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分别承担。
九、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宣传、招募、审核等各项工作。要挖掘我校历年来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感人事迹,依托各学院主页、毕业班QQ群、校友录、公益海报等形式,在全校毕业生中树立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有爱心、能吃苦、乐于奉献、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基层经验的良好社会形象,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成长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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