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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届机电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27]  来源:

     关于编制2019届机电学院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2019届各毕业班:

为了做好2019届毕业生派遣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7月1日起停止编写毕业生就业方案。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作调整改派。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申请表(离校后)》(见附件1)调整时间从2019年7月开始到2021年6月(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去省就业中心办理,学生或家长去办理一律不受理)。

二、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9号)要求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信息的上报和统计工作。对有就业意愿,并持有内地(祖国大陆)有效接收证明的港澳台毕业生签发报到证,如港澳台生毕业两年内需要在内地(祖国大陆)进行调整改派,办理手续和要求与内地生一致。

三、未按时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就业方案暂不签发报到证。7月1日前,如已签发报到证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须将其报到证退回我办。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两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申请派遣,具体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供材料: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自行登录www.chsi.com.cn免费办理);③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

四、申请专插本(国内、境内)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五、要督促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报到,并妥善保管报到证。如毕业生遗失报到证,凭电子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原则上不再补办或开具任何证明。

    六、报送分为以下几类:

    1、正常毕业、签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按附件操作说明报送;毕业生如需派遣至非生源地,须在6月24日前取得该非生源地当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正式人事接收函,否则一律派遣回生源地;个别已落实就业去向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如体检、政审等)的毕业生,为避免毕业生频繁改派,可暂时将毕业生就业方案设置为“暂不派遣”,即暂时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待就业接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再申请派遣。如毕业已在深圳办理人事代理,但还未取得接收函,若需派遣至深圳人社局,学院须填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派遣统计表(非生源地)》(见附件2 )(电子版),于5月30日前以班为单位交到辅导员处;在改派期限内(截至2021年6月),毕业生须取得人事接收函(改派联系函),方可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2、申请专插本(国内、境内)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务必在6月3日前完成),经学校审核、上报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申请升学的毕业生须由学生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激活账号登陆后进行申请。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不再制定出境出国方案,由学院编制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方案,就业信息按原要求填报。登录网址:http://www.gradjob.com.cn,点击“学生服务”,选择“省内毕业生激活会员”,填写信息激活,激活后返回登录界面登录,在毕业生专用那里选择“升学申请”,填写全部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毕业生填写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图片(JPEG格式)(如入学通知书)到招就办(由各学院统一收集,按“专业+姓名”命名提交)。学校将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审核申请,通过院校端系统上报就业方案及上传相关材料的图片,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交学生核对无误后,分别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和院、校审核后,最后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说明。

   3、凡是参加就业方案编制、且报到证上主管单位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学生,均需填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各班形成表格《机电学院2019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汇总表》(附件6)直接交给各自辅导员(邮寄地址可参考附件6或是咨询当地人社局)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4、凡是不参加就业方案编制(包括未取得毕业资格、申请暂不派遣、专插本等)的学生,均需填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不参加方案编制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其中,申请专插本的学生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不参加方案编制情况登记表》经由学院签章后,需提交学校招就办一份。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七、以班为单位填报《机电学院2019届毕业生派遣地统计表》(附件5),连同人事代理名单电子版于5月30日前交给各自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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