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8-05-16] 来源: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18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附件2原件和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截止时间:5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四、获评名额:4人
五、评选程序
按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0年版)》(下称《评选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毕业生认真总结,积极评选。
第一阶段:以班为单位认真学习评选办法,对大学阶段的学习与工作做全面总结,并按照有关规定民主推选优秀本科毕业生人选。
第二阶段: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评选标准,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公示并于5月28日将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推荐表》及评选材料复印件报学生处,《汇总表》及《推荐表》需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第三阶段:经学生处审查,整理上报深圳大学批准并予以表彰。
补充说明: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在6月1日前将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及材料上报至深圳大学学生处,按5%进行评选,其它评选条件请参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0年修订版),评选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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